更新:2025 年 9 月 30 日之後購置的車輛 (英文)不享有新清潔能源車輛抵免、二手清潔能源車輛抵免和合格商用清潔能源車輛抵免。

車輛必須投入使用,您才能申請抵免。如果車輛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之後投入使用,您必須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當天或之前購置該車輛,才有資格申請抵免。您可以透過簽訂具有約束力的書面合約並在2025年9月30日當日或之前支付車輛付款來證明購置車輛。當您接收車輛時,車輛即投入使用。

當您接收符合資格的新清潔能源車輛或二手清潔能源車輛時,賣方必須向您提供車輛資格資訊。賣方還必須在線註冊並向國稅局報告相同資訊。否則,您的車輛將不符合抵免資格。

本頁涵蓋了《大而美法案》(英文) 下的變化。

 

計劃購買新車

已經購買了新車

於 2023 年 1 月 1 日發生變更的新車抵免的詳細資訊。

購買車輛用於商業用途

於 2023 年 1 月 1 日發生變更的新車抵免的詳細資訊。

購買二手車

二手清潔能源車輛抵免僅適用於 2025 年 9 月 30 日當天或先前購買(英文)的車輛。二手清潔能源車輛抵免僅適用於個人。

賣家、經銷商和製造商

電動車充電和替代燃料車輛加油財產稅收抵免

在家中安裝電動汽車充電器可以使電動汽車充電更輕鬆,更快,更方便,同時可能增加您的房產價值。此稅收抵免可降低與此類型充電裝置和安裝相關的成本。

如果您的家中安裝了符合規定的的車輛加油和充電設備,包括電動汽車充電設備,,並在2026年7月1日前將其投入使用,則您可能有資格獲得替代燃料汽車加油財產稅收抵免(英文)

相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