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人符合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(EITC)的資格

有合資格子女的中低收入勞工如果適用特定資格規則,則可能有資格申領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(EITC)。

即使您不能在報稅表上申報子女,您也可能符合資格獲得 EITC。瞭解如何在不具備合資格子女的情況下申領 EITC

基本資格規則

要符合 EITC 資格,您必須:

特殊資格規則

EITC 針對下列人士存在特殊資格規則:

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是否有資格獲得 EITC,請使用我們的EITC助理

有效的社會安全號碼

要獲得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(EITC)資格,您、您的配偶(如果是共同報稅)以及申報的子女必須擁有在納稅申報截止日期(包括延期)或之前簽發的有效社會安全號碼(SSN)。

在以下情況下,SSN 不適用於 EITC

  • 該號碼簽發於您的報稅截止日期(包括延期)之後,或
  • 此號碼的簽發僅用於申請或領取聯邦資助的福利(例如聯邦醫療補助 (Medicaid)),並且不授權您工作。

備註:如果您、您的配偶或子女持有印有「非就業(Not valid for employment)」字樣的社會安全卡,且移民身份已變更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,請向社會安全局申請不帶此字樣的社會安全卡。

有關適用於 EITC 的有效的社會安全號碼的規則的更多資訊,請參閱596號刊物——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中的規則 2。

美國公民或稅法定義的居民

要申領 EITC,您必須全年是美國公民或稅法定義的居民(英文)

如果您在稅務年度的任何部分時間是非稅法定義的居民,除非您的報稅身份是已婚聯合報稅,您的配偶是美國公民, 稅法定義的居民並且您選擇被視為美國居民, 才能申領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 (EITC) 。

報稅身份

如要獲得 EITC 資格,您可以使用下列其中一項身份:

了解更多信息,請參閱第 501 號刊物《被撫養人、標準免稅額及報稅資訊》(英文),或使用互動式稅務助理(英文)查找您的報稅身份。

已婚分別報稅

如果您已婚,但未申報聯合報稅表,有一個合資格的子女與您在稅務年內一起生活超過了半年,並且滿足以下任一條件,您就可以申領 EITC

  • 您在稅務年度的过去 6 個月內與您的配偶分居,或者
  • 您根據書面分居協議或單獨贍養法令在州法律中屬於合法分居,並且在稅務年度結束時與您的配偶不在同一個家庭中生活。

戶主

如果您未婚,並且,在您與您的合資格子女同住的地方支付半數以上的養家費用,您就能以戶主報稅身份進行申報。

費用包括:

  • 租金、抵押貸款利息、房地產稅和家庭保險
  • 維修和公用事業
  • 在家裡吃的食物
  • 透過公共援助支付的一些費用

費用不包括:

  • 服裝、教育和假期費用
  • 醫療、醫療保險支付和處方藥
  • 人壽保險
  • 運輸成本,如保險、租賃付款或公共交通
  • 您擁有的房屋的租金價值
  • 您的服務或您的家庭成員的服務的價值

符合資格的尚存配偶

如要作為符合資格的寡婦或鰥夫申報,您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:

  • 本可以在您的配偶去世的那一年與您的配偶聯合報稅。
  • 您的配偶是在您申領 EITC 的稅務年度的前 2 年內去世的,並且您在該年度結束前未再婚
  • 您支付了一年中養家費用一半以上的費用。
  • 您有一個可以將其申領為被撫養親屬的子女或繼子女 (不包括寄養子女), 並且該子女一整年都住在您家。

備註:對於在稅務年度中出生或死亡的子女和被綁架的子女存在例外情形。有關更多資訊,請參閱合資格子女規則,居住地

在未具備合資格子女的情況下申領 EITC

如果您符合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 (EITC) 基本資格規則,並且滿足以下條件,即使沒有符合資格的子女,您也可以申報 EITC。您:

您可能符合資格的其他稅務優惠

如果您符合資格申領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 (EITC),您也可能符合其他稅務優惠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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